桃花山下春水暖,酒旗风里客心闲。说起《水浒传》里的“抢亲”,多半是血气上头、刀光见血的戏码,可偏偏有这么一桩,带着几分荒唐,却又透出几分人情味,仿佛粗瓷盏里忽然盛了半盏清茶——这便是“小霸王”周通下山娶亲。
要说这周通,本也不是善类。占山为王,拦路劫道,手下喽啰成群,日子过得粗放而热闹。但他心里也有一块软处。山寨里尽是汉子,日日喝酒吃肉,终究少了几分烟火气。他见山下桃花村刘太公之女,年方一十九,正是花开时候,便动了娶亲之念。
但奇处正在这里。
换作《水浒》中多数好汉,若起此念,多半是“抢了便走”,甚至如董平那般,“杀了程太守一家人口,夺了这女儿”,毫不犹豫。又如王英,“见色便起心”,刀子都可对着兄弟挥去。可周通偏不如此。他先送“二十两金子、一匹红锦”,这不是抢,是明摆着下聘礼。
有诗为证:
展开剩余73%金帛先行非掠取,红绸为礼似婚仪。
山中虽是刀兵客,也学人间嫁娶规。
更有意思的,还在后头。他选了吉日良辰,亲自带人吹吹打打,下山“迎亲”,且口称“丈人”“泰山”,礼数周全。这一番做派,竟与市井婚嫁无异。更绝的是,他还愿意做“上门女婿”。要知道,在宋代入赘本就低人一等,他一个山寨二当家,竟肯自降身份,这已不是简单的好色,而多少带了几分讨好与认真。
所以说,这桩“抢亲”,从一开始就带着一种拧巴的意味:既是强人之举,又努力披上礼法的外衣。
然而,《水浒》从不让人安安稳稳成事。就在洞房之夜,周通摸进帐中,伸手一探,却不是温香软玉,而是“赤条条一个大汉”,正是行者鲁智深。只听一声怒喝,周通已被揪下床来,打得“如滚地葫芦”。
这一顿打,不只是拳脚之痛,更是价值观的当头一棒。
鲁智深骂得明白:“你这厮好不晓事!好人家女儿,怎可强娶?”言语虽粗,却是替弱者立了一道界线。周通被打之后,并未恼羞成怒,更未纠集人马报复,反而“折箭为誓”,答应从此不再骚扰刘家女。
这里最见分寸。
若是换了董平,恐怕是“杀人全家”才罢;若换王英,多半还要纠缠不休。周通却在挨打之后,干脆收手,甚至此后书中再无他寻妻之事。此一转身,虽说不上高洁,却也不失为一种自知之明。
再看全书,“抢亲”之事多矣:或为欲,或为权,或为报复,少有顾及他人意愿者。周通虽也是“强求”,却试图用礼数去包裹自己的欲望;虽是错,却不是毫无底线的恶。
有诗叹曰:
劫道本非良善辈,动心尚识几分羞。
若教梁山论粗细,此人倒似半清流。
这“清”,不是道德上的清白,而是行为里的“有边界”。他没有越过那条彻底泯灭人性的线——这在《水浒》的世界里,反而显得难得。
也正因此,周通这个人物,虽排在地煞之末,却在一桩荒唐事中,露出几分人味。
你说他善,他毕竟动了强娶之念;你说他恶,他又肯守礼、肯收手。正如桃花山下那一场未成的婚事,既荒诞,又带点温和的尴尬。
江湖从来不是非黑即白。有人刀下见血,有人礼中藏欲,也有人,在粗鄙之间,尚留一线分寸。周通这一遭,正是那“分寸”二字的微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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